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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為何我仍然相信團契?│安信隨筆】
團契對您而言是什麼意思?您是否滿意自己目前的團契生活?抑或您對團契感到失望?覺得悶蛋?

在十多年的青少年事工服事之中,我發現許多朋友對於「團契是什麼?」、「為什麼要返團契?」;仍然沒有一個清晰和正確的價值觀。

於是,眼看著一位又一位的團友離開團契,甚至是離開教會,這些親愛肢體的離開,也實在讓我痛不欲生。(痛不欲生似乎是有點誇張吧,不過若以痛心疾首來形容也一點不誇張!)

我看見許多團友的離開大致上離不開以下四個方面:
一、覺得沈悶或「唔夠好玩」;
二、覺得沒有人關心他們、導師和團友對他漠不關心;
三、找不到友伴或沒有「啱KEY」的人;
四、人際關係的根基脆弱,受傷離開;

其實,團契生活是非常美好的,我從中學時代開始返團契,直到今天與團友間的主內情誼仍然感覺美好!在英國倫敦留學時的團友及母會宣道會黃埔堂的弟兄姊妹、伯特利神學院的書友們、宣道會的同工們、甚至在觀浸實習時的團友,到了今天仍會彼此關心、互相支持,雖然今天大家有著不同的工作或事奉崗位,同一個團契時段相聚的機會減少了,然而大家在主內仍然有密切的關係,許多時候仍會相約出來彼此分享。

甚至,我的一位少時團契導師,由中學生時代直至今天長達二十年的日子裡,他仍會在生命或牧養上給我和太太指導,成為我們的屬靈導師!我真為此感恩萬分!

雖然,在教會或團契生活中,不能說是事事如意,團友之間也曾出現過一些磨擦、碰撞⋯

不過,上帝的恩典依然夠用,一次又一次的大家放下自己、謙卑下來,經歷了主內的復和、合一!這些讓人記憶猶新的往事,就是團契生活中極寶貴的一課,也是隱藏的嗎哪和珍寶!

現在讓我們一同思考及重建團契的意義:
首先,斯托得牧師的著作《心意更新的教會》,當中提到團契是有三項「共同」:
第一,『共同傳承』;
第二,『共同服事』;
第三,『共同承擔』。

要知道,團契不是聯誼會或社區中心,乃是因為我們共同傳承了基督的救恩、共同在基督裡服事、共同在基督裡承擔!故此,是基督使我們連結在一起,若沒有基督就不是團契了!

其次,「我們把所看見、所聽見的傳揚給你們,為要使你們也與我們有團契,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。」〈約翰一書一章3節〉
  
團契的真義在於基督耶穌為我們所作的,團契原本是有「共同」的意思,正如經文所說:〈3〉「我們的團契是與父和他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」,我們是與眾聖徒「共同」分享了門徒〈3〉「所看見、所聽見」的,於是由於同一個基督信仰,我們便能夠彼此有團契!

所以,團契不怕悶、不怕週會沒有創意!只怕沒有在基督裡的「共同」:「一主,一信,一洗,一上帝-就是萬人之父,超越萬有之上,貫通萬有,在萬有之中。」〈以弗所書四章5-6節〉

再次,「我們若說,我們與上帝有團契,卻仍在黑暗裏行走,就是說謊話,不實行真理了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,如同上帝在光明中,就彼此有團契,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」〈約翰一書一章6-7節〉

團契生活是要我們行在光明中,遠離罪惡,行事為人光明正大,有基督的樣式;使徒約翰當年面對著諾斯底主義和假教師的影響,導致了教會內部的紛爭,有人仍然活在罪中沒有真正悔改,而約翰卻直斥其非,指出行在光明中的團契真義!

因為罪惡的漫延是對團契的破壞,〈6〉「在黑暗裏行走,就是說謊話,不實行真理了。」,反之亦然:〈7〉「我們若在光明中行走,如同上帝在光明中,就彼此有團契」,因為〈7〉「他兒子耶穌的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」

最後,「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,卻恨他的弟兄,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。那愛弟兄的,就是住在光明中,他不會使人失足犯罪。惟獨那恨弟兄的,是在黑暗裏,也在黑暗裏行走,不知道往哪裏去,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。」〈約翰一書二章9-11節〉

團契生活之中,若是彼此相恨,此人是〈11〉「在黑暗裏,也在黑暗裏行走,不知道往哪裏去,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。」

親愛的,讓我們彼此饒恕、放下與弟兄之間的恨意,重建我們美好的團契生活!不再因爲週會精彩與否而選擇參與團契,反而是因爲基督為我們所成就了最精彩的而委身其中、獻己於此!願榮耀歸予上帝!

讓我們一同禱告:「主啊!願眾聖徒皆因基督所成就的,讓我們能在基督裡共享團契之福樂,非因甚麼精彩節目或引人入勝的週會內容,卻是單單因為主耶穌基督讓我們彼此有團契!阿們。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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