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禱告:『主啊!願我們所居住之城,皆由祢所管治、為耶和華的所在!』

以西結書四十八章為此書的最終章,此章以上帝對十二支派的分地、祭司的分地、公用之地、君王之地,與及耶路撒冷聖城的出口,不再以偶像之名命名,卻用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名來作新名,這樣代表了上帝的新秩序治理著聖城,祂的榮耀再次回歸!

以下為分地的內容〈1-35〉:

【一、七個支派的分地】〈1-7

獲分地的支派為:但、亞設、拿弗他利、瑪拿西、以法蓮、呂便、猶大。

【二、祭司的分地】〈8-14

(a) 此地要歸為聖,耶和華的聖所在當中。〈8-10

(b) 此地要歸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,他們要謹守神的吩咐;〈11

(c) 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〈11

(d) 在聖地中要特別保留一份歸他們,為至聖,緊鄰著利未人的地界。〈12

(e) 這地不可賣,不可換;〈14

(f) 這上好的部分不可轉讓給別人,因為它歸耶和華為聖。〈14

【三、公用之地】〈15-20

(a) 剩下的地,要作俗地,供城市、居民和郊野之用。城要在其中。〈15

(b) 這些地的出產要給城裡的工人作食物。〈18

(c) 城裡的工人來自以色列各支派,耕種這地。〈19

(d) 你們要將整塊四方的聖地,長二萬五千肘,寬二萬五千肘,連同城的用地都獻作聖地。〈20

【四、君王之地】〈21-22

(a) 聖地和城的用地兩邊剩餘的要歸給王。〈21

(b) 地的東邊,南北二萬五千肘,東至東界;西邊,南北二萬五千肘,西至西界;靠著各支派所分的地,都要歸給王。〈21

(c) 聖地和殿的聖所要在其中。〈〉

(d) 利未人的地與城的用地都在王的地中間,猶大邊界和便雅憫邊界之間,要歸給王。〈22

【五、其餘五個支派的分地】〈23-29

獲分地的支派為:便雅憫、西緬、以薩迦、西布倫、迦得。

【六、耶和華的所在】〈30-35

由於,在巴比倫統治時代,各門常以偶像的名字來命名,故此現在的新城,則以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來命名,上帝的榮耀再次回歸,從此以後,這城的名字必稱為「耶和華的所在」。

 

親愛的,願祢更新我們,讓我們離棄過去種種的偶像及罪惡,讓我們的生命成為「耶和華的所在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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