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告:『主啊,我願作祢忠心的僕人!』
路加福音十九章11-28節之分銀錢給僕人的比喻,似乎是乎乎與馬太福音廿五章14-31節的金文分錢比喻,是同出一轍,也可以說是一脈相承。
以下是兩段經文的比較…
■壹、比喻之處境:
〖馬太福音〗〈太廿五14〉「是有一個人去遠行,就叫了僕人來,把他的家業交他們。」
〖路加福音〗〈路十九12-13〉「是有一個貴族往遠方去,為要取得王位,然後回來。他叫了自己的十個僕人來,交給他們十錠銀子,說:『你們去做生意,直到我回來。』」
■貳、分錢之不同:
馬太福音:三位僕人,分派一千、二千、五千。
路加福音:十位僕人,各派一錠銀子。
■叁、利潤之不同:
馬太福音:五千的賺五千,二千的賺二千,一千的埋錢在地裡。
路加福音:一錠賺了十錠,一錠賺五錠,一錠原封不動。
■肆、評價的不同:
〖馬太福音〗〈太廿五21,23;26-30〉
【A】對於有賺錢或倍增的:〈21, 23〉「好,你這又善良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少許的事上忠心,我要派你管理許多的事,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吧!」
【B】對於原封不動的:〈26-30〉「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,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也要收割,沒有播的地方也要收穫,27就該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,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。28把他這一千奪過來,給那有一萬的。29因為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,在那裏他要哀哭切齒了。」
〖路加福音〗〈路十九17,19;22-23,24,26-27〉
【A】對於有賺錢或倍增的〈17, 19〉:
〈17〉『好,我善良的僕人,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你有權柄管十座城。』;〈19〉『你管五座城。』
【B】對於原封不動的〈22-23, 24,26-27〉:
〈22-23〉「你這惡僕,我要憑你的話定你的罪。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,沒有放的也去拿,沒有種的也去收,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存在銀行,等我來的時候,連本帶利都取回來呢?」;〈24〉「於是他對那些站在旁邊的人說:『把他這一錠奪過來,給那有十錠的。』」;〈26-27〉「主人說:『我告訴你們,凡有的,還要給他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至於我那些仇敵,不要我作他們王的,把他們拉來,在我面前殺了!』」
親愛的,當好好的使用上帝的恩賜,要不然「凡有的,還要給他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」〈路十九26〉
-安信